2025-12-25 11: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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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水监督〔2022〕326号)规定,为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的培训需求,我会计划联合水利行业国家级权威机构拟于2026年1月(暂定)举办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管人员”新取证(继续教育)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新取证:计划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水监督〔2022〕326号规定,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安管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申请证书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
(二)继续教育:已取得水利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时间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水监督〔2022〕326号规定,安管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且连续3年内每年度不少于12个学时)。
二、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技术、危险源辨识评估和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处置、应急管理等知识。
三、培训及师资安排
(一)培训时间:暂定2026年1月,培训时间为2天(不含报到和返程);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为确保培训质量,采用线下授课为主+线上直播授课为辅+网课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模式,总培训时间不少于32个学时;
(四)师资安排:为提高后续的安管人员考核通过率,我会将邀请水利行业国家级权威机构开展培训授课。
四、培训预报名
参加培训的学员由单位统一向我会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报名表附后)。本次预报名信息提交之后,原则上不得减少参培人员,以便我会开展预定培训教材等相关会务工作。
我会将根据预报名情况确定培训事宜。
五、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收取培训费(我会将参照水利部人才资源开发中心有关行业培训收费标准收取相应的培训费,含资料费、文具费、证书费、师资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培训费用缴纳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二)培训结束后,由水利行业国家级权威机构发放培训学时证明。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威达,联系电话:15017555373,
电子邮件:774263056@qq.com。
深圳市水务学会
2025年12月23日